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

全部都請

幾天前走在路上,聽見一個媽媽問她讀小學的女兒說:「全部都請嗎?」女兒牽著媽媽的手,樣子像高年級的,轉頭向媽媽表情堅毅地說:「對,全班全部都請。」我聽見這簡短的對話,明白母女倆討論的是什麼,忽然心裡有感觸,模糊的回憶像氣泡掙扎竄上玻璃杯面,又想再努力一點掙扎出去一樣,迅速而短暫地撞上來。


這是小學的印象,班上每個學期不定時都會有同學請客,或者因為得了獎章,或者因為月考成績優良,或者因為選上了體育班,請客的原因不一而足。所謂請客,通常大多是託父母親前一天帶自己去店舖裡買幾包糖果,足夠班級人數的量,隔天提早進教室,拆開包裝,臉上喜孜孜地沿著桌邊一個一個地發,或者別出心裁點的,塞進個別的木抽屜裡,更覺驚喜。


我喜歡這種「小恩惠」。會喜歡它,倒不是因為可以分享他人成功喜悅這種比較理想值的念頭,而是收授禮物這件事為千篇一律的課堂生活的添色,像適當時候出現在女子臉龐淡雅的腮紅,討喜而不過份。


我認為我也一定「全部都請」過,可是怎麼想總回憶不起。是義美公司出品的水果軟糖嗎?還是昂貴的金莎巧克力?是一人三、四條的北海鱈魚香絲嗎?還是雜牌子的糖果?我的記憶力真差,還是它斷定這是缺乏重要性的事件,讓它溢散掉了?


不過不記得倒也好,若是把自己多年前施予他人的「小恩惠」記得這樣牢牢的永遠忘不了,那其實未免也太小氣、太虛榮,人生也未免太無味。記住有過,而不要在意,我想這會是比較好的心態吧。


自己的房間.台北.20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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