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27日 星期三

廟裡的夫婦

和一個劇本相處久,除了不時埋怨偶爾又欣喜外,在持續地思考和書寫後,總會有一種自個兒也活進去的想法。


小說、電影、一張照片成組的照片,或者任何形式的藝術文本也都或多或少會是這樣,尤其是那些容許反覆觀照的,相處久了,便與之同喜同悲。


我的一個講廟裡頭兩老夫婦的故事,寫了又寫,寫了又拍,拍了又改,改後又寫又想重拍,著實折騰人。不過我自己因為這樣時刻地細讀,倒是終究品出了它該有的味。現在在編寫的時候,或者寫作工作完畢後的閱讀,我逐漸能夠看出當時第一次將故事的大綱作分場時,那些以直覺發抒的思考脈絡的意義了。


於是乎,我走進了那間午間恬適的廟,望見那一對心事重重窘迫的老夫婦,望見弱智的登記小姐阿醜,又轉上桃園八德的粄條店,又轉上數輛上頭有老婦人的桃園客運,看著衣著粗疏的藍領,帶著他們的小孩,扒開紙袋,啃剛買來的廉價麵包,我也同為女兒離婚心煩的老婦人一般,掛上我的太陽眼鏡,避而不看。


自己的房間.桃園.20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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