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5日 星期四

做作品

昨天晚上,一位新認識的編輯朋友要我們試著把製作一本書,想像成做作品,然後理出真正要對讀者談的主題,就像她自己做音樂專輯也是,用這個主題貫穿所有創作下來的素材,包括影像與文字種種。

當她這樣說的時候,我直截的情緒反應脫口說出:「已經很少人這樣跟我談事情了,要我們把想做的事情當作在做作品⋯⋯。」

「真的嗎?」或許別人意外,我也意外,不過情況確實就是。

前天下午,跟另一位製片朋友碰面討論劇本。在開會要討論的製作主題之餘,請他順便替我評估看看我另外寫的一篇短故事。

「你寫故事的時候,是都會主動顧慮觀眾還是不自覺的?」他問,語義大概類似這樣。「嗯⋯⋯,有考量吧?但我也沒有一開始就盤算想做多故意,多特別的東西。」

更早之前(去年的時候)在桃園大溪,我跟伊婷約一位我們都很欣賞的舞台劇演員朋友吃飯。中午,見他臉色很疲倦,問原因,說是剛結束一檔戲,因為戲的型式很特出值得拉來思考,昨晚幾個朋友連夜討論,主要想弄清演員跟觀眾的距離與關係還應該可以怎麼做。因為興致高昂的緣故,一弄到了凌晨四點多才散。

開車回程,我跟伊婷說我很羨慕他,可以討論這個東西,還可以呼朋引伴地討論。伊說大概他是演員,能比較專心想創作的事。但是不過他也很忙,一年到頭演了多少檔戲!

「作品、創作、顧慮觀眾」,多少時間忘了?就是一直做,一直想做就是了,符合需求就是。但卻忘記,當我只是符合從所有嘴巴裡丟出來的所有需求,那自己的模樣又會要擺在哪邊?

感謝三位朋友,直接或者間接的給予。「你會坐(站)在這裡是因為你是你自己,你得捧著你的心,時常聽,跟祂保持良善的通話。」

自己的房間·僑愛·2015